关于榆林学院第四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
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工会各分会: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和《榆林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校党委决定,我校第四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统称第四届教代会)拟于2024年3月中旬召开。现将教代会代表选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代表条件
本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合并召开,当选代表既是教代会代表,也是工代会代表。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我校教职工且为工会会员。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3.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强,遵纪守法、办事公道,具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民主管理与监督能力,如实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积极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在教职工中有较高的威望。
4.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工作认真,积极投身学校的改革与发展,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
二、代表的构成及名额
1.代表构成。本届教代会代表既要体现代表的先进性,又要注意代表的广泛性,充分体现学校工作的特点,保证教学、科研一线人员的代表组成。其中教师代表,应不少于代表总数的60%,女教职工代表、青年教工代表、工人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一定比例。
2.本次教代会代表人数占全校教职工人数的12%左右,拟定正式代表156名。
三、代表选举原则
1.代表以各分会为选举单位。我校现有分会19个,全校共划分19个选举单位。在基层党组织(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领导下,各分会负责组织,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2.代表的选举按照“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充分酝酿”的办法,充分发扬民主,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按5%的差额选举产生。
四、代表产生程序及时间安排
1.代表候选人的酝酿提名(2月 23日-2月25日)
教代会代表候选人名单,要在教职工中反复酝酿,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差额比例5%)。经各分会委员会和基层党组织审定后报教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后,返回各单位进行选举。
2.代表的选举(2月25日-2月29日)
在基层党组织(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领导下,各分会组织召开全体教职工(会员)大会进行选举。代表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到会人数超过应到大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选举时,候选人获得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二分之一方能当选。各分会将选举结果报教代会筹备领导小组,由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定代表资格。
五、工作要求
召开榆林学院第四届教代会是我校教职工民主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一次全校教职工群策群力参与学校改革发展建设的动员大会,将对加快我校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认真做好代表的选举工作,是开好教代会的基础。各党总支(党支部)、各分会要认真研究,精心组织、严格程序,切实保证质量,按期完成代表选举工作。对选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与教代会筹备领导小组协商研究,妥善处理,确保代表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
1.《榆林学院第四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草案)》
2.《榆林学院第四届“教代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3.《榆林学院第四届“教代会”代表登记表》
4.《榆林学院第四届“教代会”代表汇总表》
中共榆林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20日